人均面积7平方(不含);人均收入1100以下(含);家庭资产12万以下(含);户主3年 以上,家庭成员户籍1年以上
按照相关文件规定,申请享受本市廉租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(1)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;
(2)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;
(3)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,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,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;
(4)家庭人数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,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、扶养或者抚养关系。
特殊家庭申请廉租房条件:
(1)获得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以及部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,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(含570元)、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;
(2)烈属、因公牺牲军人家属,特等、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、一等伤残军人配偶,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(含570元)、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。
对于最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,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、居民收入状况等因素,自行确定。廉租房必须严格控制面积标准和装修标准。每户最低收入家庭只能租住一套廉租房。每个地方的具体要求不同,以上海市为例,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:1.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,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。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上海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。2.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,要求符合晚婚年龄。3.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。4.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(连续一年)。5.家庭人数为1人的,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、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,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,按增加6960元计算,依此类推。6.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、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、为3人时低于30万元、4人时低于38万元、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。7.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,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.5平方米、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。8.被拆迁、有特殊病人员、重残人员、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、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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